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十一五”规划(试行)
 
   “十五”期间,在服务型工商理念的指导下,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突出成绩,大连市工商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首批全国文明单位。“十一五”是我国发展战略机遇期的关键五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十一五”期间的努力方向和工作要求,深化服务型工商建设,特制订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服务型工商建设,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大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做到工商管理与管理工商一起抓。
(2)继续推进服务型工商建设。巩固服务型工商建设成果,进一步强化大服务理念,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强手段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使服务型工商建设在继承中创新发展。
(3)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水平。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生命线,把科学监管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着力点,通过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深化监管制度、方式改革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全面发展。

2、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总的目标和要求是:职能作用发挥明显,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文化建设成效显著,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内外关系更加和谐,工商行政管理整体水平与大连在辽宁振兴老工业基地所处的龙头地位和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相适应,为大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建设依法行政的科学体系
3、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修订《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责任制》及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执法部门职责、权利、义务、责任和执法依据,分解法定职责,完善行政执法内部流程。强化专业办案部门办案和工商所办案,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新体制。

4、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案件查办工作“调查、核审、审批”的三分离体系,实现注册、监管、案件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案件核审率达到100%。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逐年减少。

5、加快立法进程。针对流通领域不同行业市场监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起草、呈报相关的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针对即将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以及已经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视情制定实施办法。

6、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五年内实现新一轮的工商行政管理主要法律法规的全员培训,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基本达到人人会办案,并有60%以上的执法人员能够办疑难和大要案件。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三、深化监管制度、方式改革
7、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所有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权切实下放到工商所(法律法规规定指定管辖的除外),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全面实现工商所属地管理,进一步向工商所延伸合同监管职能。按照地域管辖的标准和小机关大基层的要求,对监管机构、人员配置和职能权限进一步进行调整。

8、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全面实行企业信用和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按照企业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和措施,以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披露制度。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到2010年,力争全市“守重”企业达到3500户,其中省级500户,国家级100户。树立一批诚信企业、诚信市场、诚信业户典型。其中,培育30个诚信样板市场。继续扩大免检企业比例。

9、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包括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属地化日常监管、重点行业管理、无照经营管理、年检(免检)等一系列可操作性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管标准,形成以微机化经济户口为基础、以企业信用分类为监管依据、以日常巡查为主要方式、以专项整治为辅助手段、以属地化监管为突出特征的市场主体监管体系。

10、创建以12315为主线的综合执法网络。2007年前,依托12315网络,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安全预警、查办案件、广告监测等专项网络整合成统一的网络平台,实行相对集中受理、统一指挥调度、分工协作办理的运行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1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至2008年,全面贯通上至国家局下至工商所的四级网络系统,联通率达到100%;加强网络硬件基础平台规划建设,实现数据集中存储、业务集中处理;建立异地灾备中心。至2008年,全系统计算机普及率达到100%。

12、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2008年以前,开发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全系统网上公文交换、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和政务事务工作及绩效考核等计算机化辅助管理;开发建设视频系统,实现网上远程会议和远程教育培训。

13、建立全方位的满足工商行政管理需要的综合业务应用系统。2006年至2008年,完成市场准入、综合监管、执法案件及其他业务系统的开发工作,并逐步建立健全涵盖市场主体准入、监管、案件、商标、广告、合同等信息的企业信用信息库,从而实现企业登记流程微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全部实行计算机自动分类管理;执法办案从举报、调查、立案、审案到结案,直至发生复议和诉讼,实现计算机全程监控;商标、广告、合同等监管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

14、提升“大连工商”网站服务功能。开发和完善网上登记、年检、广告审批、格式条款备案、信息上报、信用信息披露和投诉举报及咨询等功能,实行“一网式办公和服务”,深化政务公开。

五、推进职能到位
15、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十一五”期间,大连流通领域行业性、区域性大要案要明显下降,轰动性案件坚决杜绝。依法及时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商业欺诈、行业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案件;确保高危行业和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行业主体和经营资格的合法性,清理无照经营取得明显成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明显得到加强,商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完善,监测力度加大;广告违法率至2008年控制在3%以下,至2010年控制在2%以下;合同履约率达到70%以上,推行合同签约示范文本100种,格式条款备案率达到100%;从严监管直销企业,确保规范运营;对全市经营性网站逐步实现监管全覆盖,合法经营性网站备案率达到100%。

16、改进和提高登记管理水平,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发展。在全系统登记窗口建立和完善对外信息查询系统、政务公开公示系统、办事指南及办理结果告知系统,体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改革登记审批体制,在名称登记“注册官”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的基础上,对一般事项变更登记实行直接核准;对公司制企业注册登记,按照注册资本额度,适当向市内四区分局下放登记权限;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一套完整、规范的登记体系和制度。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目录,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帮助公司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后成立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国家非禁止的一切领域;认真做好金融、保险、证券、基金等现代服务业对外放开后的市场准入工作。

17、积极实施广告和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全市广告经营额2008年达到18亿元,2010年达到20亿元以上。围绕大连市“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先进装备制造业、船舶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轻工电子行业、信息软件产业、服装纺织行业、绿色农产品及其深加工行业以及其他具有竞争优势行业的自主品牌,从中确定100家企业,加大培育驰著名商标的力度。至2010年,力争全市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5-18件,辽宁省著名商标达到300件。强化商标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大力培育会展业,力争到2010年把我市的房地产、汽车、建材、啤酒、服装等办成全国名牌展会。

18、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支持扶助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在已搭建的九个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会员服务工程,重点深化融资、人才、信息、生活和维权服务,至2008年,力争会员服务受益面达到100%。加强协会各级基层组织建设,至2008年,实现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的目标,构建起组织健全、信息畅通、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协会组织体系;到2010年,协会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在运作管理上与国际全面接轨。

19、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民权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规范农资经营主体,强化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以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培育认定一批农产品和农产品深加工品牌,并重点申报认定庄河大骨鸡、长海海参、金州大樱桃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拓宽农村商品流通渠道;在进一步抓好农业订单监管的基础上,向渔业订单监管发展,订单农(渔)业合同备案率达到100%。

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20、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准入机制。(1)至2008年,市内四区食品质量准入要达到98%以上;到2010年,全市流通领域县城以上封闭市场食品质量准入率要达到95%以上,农村封闭集贸市场达到90%以上。(2)至2008年,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6%以上,水产品甲醛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至2010年,两项指标均达到98%以上。(3)食品经销企业和食品经营者要实行登记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至2008年,市级以上食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要达到98%以上,县级规模商场、超市、市场达到90%以上;至2010年,县级规模以上商场、超市及全市城乡所有的封闭市场,全部实行登记台账、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并实行食品标签管理。

21、建立和完善食品监测和快速检验体系。食品品种抽检率由目前的千分之一提高到千分之五。成立大连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检测中心,确保对即食、菜果等食品的快速即时检验。全市综合工商所全部配备简易快速食品检测设备。全系统将在现有10台食品检测车的基础上力争再配备20台,以保证中心区域和边远农村食品检测监管需要。督促食品经销企业和市场主办单位配备食品检测设备,到2008年,全市商场、超市食品检测设备配备率要达到100%,封闭集贸市场达到70%以上,2010年达到100%。

22、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公众网站和食品安全档案,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数据化、信息化管理,对批发的食品从进货到流向做到全程监管。以“12315”为依托,建立食品安全投(申)诉管理系统和食品事故应急处理快速反应系统。完善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

七、加强市场建设
23、抓好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在政府政策支持下,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按标准升级改造集贸市场。2006年至2007年,集中改造金三角粮食批发市场、双兴商品城菜果批发市场等一批重点源头市场;2008年至2009年,集中改造一批城区有形市场;2010年,集中改造一批农村中心市场。改造后,批发性和大型市场要达到市场载体与城市建筑格局相统一,场内设施和商品陈列分布与大型商场、超市相一致,管理水平达到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卫生环境达到ISO14000国际环境质量认证标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论证、规划年交易额上百亿元的大市场。源头批发市场要成为商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发布中心。

24、全面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与相关部门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准入标准,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市场逐步淘汰;对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严格按《条例》监督其落实各自义务和责任,以全面提升市场档次和管理水平。

八、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
25、建立国民消费教育体系和消费信息咨询服务机制。“十一五”期间,每年依托行业和企业建立消费教育学校和课堂5所,并力争建立一处固定的消费教育基地;推进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组织相关专家编印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教育教材,每年编辑出版《大连消费指导手册》。对重点商品和服务每年开展消费体验和商品比较试验项目1-2个,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每年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等大型公益活动3-5项;开通大连市消费维权公众网站。

26、建立健全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商品和服务消费者满意度评价系统,对重点商品和服务开展满意度评价工作,实现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完善“消费者满意单位”的评价考核标准,发挥消费者满意单位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消费者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构筑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网络;建立大连市消费调查网络,创新消协与消费者信息沟通和互动机制。

27、加强基层维权组织建设。推进“两站”(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联络站)进社区、乡村和商业企业,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城镇社区普及率90%以上,农村行政村普及率达到80%以上,大型商业企业普及率达到100%。

28、构筑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救助体系。积极推进投诉和解、调查调解、提请鉴定、专家建议、引导仲裁、支持诉讼、揭露批评等手段相结合的消费者救助体系建设;2008年以前开通以12315为基础的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处理消费者申(投)诉的互动网络,并形成群体和重大投诉预警、防范和化解的工作机制;推动行业和企业建立消费争议和解和处理机制;设立大连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每年投诉结案率不低于96%。

九、建设一支高素质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29、加强工商文化建设。将2006年定位于“工商文化建设年”,至2007年,基本构筑起工商文化建设的整体框架,完善各个层面的文化建设标准,并初步形成一批以服务型工商理念为核心价值观的工商文化建设品牌及成果。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工商文化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精神理念、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打造出一流的团队精神,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和谐工商建设。五年内,力争完成市级文化建设成果8项、省级成果4项、国家级成果2项。“十一五”期间,要确保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30、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十一五”期间,市局机关党委在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评比中要继续保持先进;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分局和市(县)局党委被地方评为先进党委;基层党支部没有后进支部。

31、加强基层建设。2006年年底前,各基层局工商所都要达到阳光所建设标准,其中有50%以上成为阳光所建设先进所。2007年按照省局等级工商所建设要求实现达标。经过5年的努力,使基层工商所全面建设达到机构设置科学、队伍文明廉洁、执法到位规范、工作手段先进、内务管理正规、基础设施完善、全省处在一流的总体目标。

32、优化队伍文化和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2006年年底前,全系统45周岁以下人员要全部通过计算机中级考试;2007年年底前,45周岁处级以下职务公务员要全部学完公共管理(MPA)培训规定的课程;至2010年,全系统公务员要有75%以上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达到10%以上。注重领导干部文化结构调整,至2010年,分局和市(县)局班子成员本科以上学历由目前的62%上升到80%以上;处级领导干部本科以上学历由目前的70%上升到85%左右。积极引进人才,5年内新招录大学本科以上,侧重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中文等专业人才15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15-20人。

33、加快年轻化步伐。经过培养、任用和调整,至2010年,分局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科级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由目前的45.8岁、45.9岁、41.2岁分别降至43岁、44岁、39岁。注意向基层工商所配备年轻干部。

34、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及时分析思想形势,把握思想变化,解决倾向性问题。每年开展“无投诉所、无投诉局”活动。从2006年开始,结合贯彻《公务员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行政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指标全面、标准客观、方法科学、程序公正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以激励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六条禁令”,制定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经济审计等各项制度,深化源头治腐的制度建设;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运行的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效能督察,实行政风行风民主监督评议,建立起全方位的内外监督体系。至2008年,全面形成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工作机制。“十一五”期间,行风建设在全市机关考评中要继续保持“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