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市工商局局长李德和谈支持新农村建设 赵嘉新 大连日报记者王友柏 近日举行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特别强调,工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积极服务“三农”,努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2001年,大连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设服务型工商的理念;近三年来,大连市工商局在全国性的“红盾护农”行动中取得了可喜成绩,得到了省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去年,该局还出台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33条实施意见,“服务三农”为服务型工商建设注入了新的重要内涵。
就如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和接受了本报专访。 农村市场引起特别关注 记者:最近您参加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会上吴仪副总理特别对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和为新农村建设服好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什么农村市场会引起如此特别的关注和重视?
李德和:温家宝总理最近也曾批示,要求工商部门“对农村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国务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对工商部门近年来开展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政策惠农、市场助农等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以保障农村市场消费安全为重点”,继续关注农村市场秩序,“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市场秩序特别关注和重视。
工作经验也告诉我们,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与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在护农、扶农、惠农中能否充分发挥出来,农村市场秩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着党的新农村建设政策能否得到落实,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否真正获得实惠,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能否真正实现。
结合大连实际,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服务型工商建设,充分发挥工商管理职能作用,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 33条工商支农政策见成效 记者:在历年开展的“红盾护农”行动中,大连都走在全国前列。去年,市工商局又出台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33条具体意见,这些措施实施一年来效果怎样?
李德和:去年2月2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显示了党中央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心和魄力。我们迅速对原有的护农、扶农、惠农政策重新进行了梳理整合,出台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涉及准入便农、合同帮农、品牌兴农、经纪活农、红盾护农等五个方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2006年的“红盾护农”行动中,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专项整治力度,全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4756人次,出动车辆2209台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2418户。市局、分局两级共组织化肥抽检101批次,农机具抽查10个批次,玉米种子留样备案689份。取缔无照经营49户,查处案件165件,查扣假种子19800公斤、假农药1221公斤、不合格化肥645吨,罚没款115万元。至去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了“农资企业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达到100%;对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达到100%;工商一线执法人员‘红盾护农’执法培训达到100%”的行动目标。我们还编写印发了“红盾护农”执法培训教材2000册,培训基层执法人员350人;培训维权站站长3批261人次,农资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6批1243人次。向农民群众发放了护农维权宣传材料30000余份。
在工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全市供销社系统还统一实施了农资连锁经营,注册了“农家乐连锁经营店”745家;与此同时,建立农资联系点21家,连锁经营网点1400家。全市有65家农资经营企业被评为“诚信农资经营单位”。农资备案经营和连锁经营,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订单农业带动农民致富 记者:除了抓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民消费者权益,在以支持、带动农民致富方面,我们还有什么政策和做法?
李德和:我们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规范和发展订单农业,专门下发了11条《关于扶持农村经纪人发展的优惠政策》。现在全市已有农村经纪人(农户或企业)857家,发展农村经纪执业人员7500余人,成立了121家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还培养树立了12个业绩显著的农村经纪人典型代表。2006年,全市工商部门规范农业订单(合同)30余份,纠正不平等、违法条款120多条,备案订单近5万份;制止和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专用权案200余件。
目前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九大农业龙头企业群。我们以这些龙头企业为核心,以订立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合同为纽带,以开展品牌创优活动为载体,带动农户、中介组织、龙头企业等多种组合形式的农业生产、加工、营销模式的发展,已形成了农产品品牌400件,其中全国驰名商标2件,省、市著名商标86件;获得原产地保护证明商标1件,并公示1件。品牌效应带动每户年增收1000元至1500元。同时,我市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已有380多家,带动了50多万农户年收入的增长,年均总体增收近1.5亿元,户年均收入1.1万元至1.2万元。
这些做法得到了省局和国家总局的肯定。2006年7月20日和9月19日,我们先后在全省工商系统红盾护农现场会上和全国工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并受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工商报》和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的关注。 消费维权重心将向农村转移 记者: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将是工商管理工作今后的重点之一。那么今年我市工商部门在农村市场监管中还有什么新的设想和打算?
李德和:吴仪副总理把“增强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放在她向全国工商系统提出的三点要求之首,要“全系统广大干部要牢牢把握‘服务’这个宗旨”。我们2001年就提出了建设服务型工商的理念,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服好务”也是总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共大连市委十届二次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大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纲要》,并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服务“三农”。
首先,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落实33条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业产业化,搞活农村流通;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支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消费品连锁经营和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提高农村的市场化水平。
其次,今后将把消费维权重心转向农村。在此次人代会上,夏德仁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提到了建设食品安全城的构想,农村食品安全已经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应该看到,受经济、历史、社会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村市场还存在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和监管空白。我们一方面要以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严把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三级联动监管模式,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完善工商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另一方面,要以农村的农资质量为重点,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的坑农害农行为。
同时,在建立和完善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尽快建立一个工商部门严格执法,企业加强自律诚信经营,农民群众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和水平,社会各界强化舆论监督的,立体的、全方位的、形成合力的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200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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