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须知
操作说明
公司填表说明
分公司填表说明
企业法人填表说明
 

 

分 公 司 填 表 说 明

1、本年检报告书适用于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登记注册的、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和其他经营单位。

2、年检报告书应作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3、各项内容和数据必须如实填写,某些栏目的内容没有,应填写“无”;栏目内填写不下,应另附纸。

4、年检报告书中主办单位是指出资设立本企业的法人企业、公司或其它单位。

5、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正、副本、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须提交的其它本企业年检材料,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

6、本报告书第3页“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审批机关”、“审批时间”、“有效期”、“截止日期”:指本企业有前置审批的各类行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