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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企业网上年度检验须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企业发展的指示精神,营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加快建设服务型工商步伐,做到服务周到、执法公正、办事高效,大连市工商局决定开展网上年检。
一、 网上年检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参加网上年检的企业必须在2005年3月15日前应按年检规定,将本企业应上报的年检材料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有效的录入到大连工商网,(网址为www.dlgs.gov.cn)逾期录入按有关法规处理。
2、审查:审查企业网上录入年检材料、证件是否符合有关企业年检管理规定,并通过工商网予以指导。
3、核准:经审查核准后,年检审核机关做出同意年检或不予年检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年检企业。
4、报送:经网上核准后,企业于4月30日前将有关年检材料报送年检审核部门。
5、参加网上年检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 网上核准后下载的年检报告书(此报告书须加盖
企业印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
(3)前置审批企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前置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原件及加盖本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4)需要验资或审计的企业应提交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5)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6、贴花盖章:对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经核定无误后,企业现场填写由国家局统一印制的《公司年检报告书》等有关年检材料,按规定加盖本公司印章。交纳年检有关费用后,由年检审核机关贴花盖章通过年检。
二、 年检范围
凡在200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均须参加年检。
三、 年检审核部门
凡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企业由市局负责年检,其他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含有关部门的据点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工商所和工商分局负责年检。
四、 年检时间
企业年检时间为2005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逾期报送或未申报年检的,登记主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 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的文件材料
1、 年检报告书;
2、 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以自有房屋、场地做为
经营场所的,应提供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以租用宾馆、写字楼等部分面积做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应提交租房协议(此项以大工商发[2002]108号文件为依据);
5、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六、 下列类型企业在年检时必须提交审计报告
1、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不实的,应由主
管部门责成到指定的会计、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审计报告书;(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3)投入资本(金)明细表;(4)审计说明。
七、下列重点行业的企业,年检时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
前置审批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1、经济鉴证类(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
2、餐饮娱乐、歌舞、桑拿、按摩、美容美发;洗浴、电子游戏、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企业;
3、交通运输、报废车拆解回收企业;
4、自费出国留学、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
5、印刷、图书音像制品(含打印、复印、复制)经营企业;
6、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
7、典当行、拍卖企业、保险企业;
8、医药、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经营企业;
9、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企业;
10、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11、锅炉、压力容器生产经营企业;
12、建筑施工安装;
13、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
14、煤炭、粮食批发;
1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16、移动通讯器材销售、维修;
17、旅行社、宾馆、旅馆企业;
18、烟、酒生产批发企业;
19、水路运输服务业(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装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20、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备案制的企业,须提交"行业备案登记表"。如:《娱乐服务场所备案登记表》;
21、其它须提交前置审批证件的行业。
对上述涉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及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业企业,应办而未办前置审批手续或前置审批超过有效期的,暂缓通过年检,责令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提交有效证件。其它企业未补办前置审批证件的,应予以补交。超过有效期、限期未补办的审批文件,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八、年检办公室电话:私营企业:4339100 4312999-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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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84339200 84312999-1239
大连市工商局网址:www.dlgs.gov.cn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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